一、簽床安排原則:
1、住院病人以簽住該科基本床位區為原則,必要時始得調整之。
2、不同性別之病人盡量不安排住同一病房,必要或特殊情況下,經取得雙方同意後,則可安排同住一病房。
二、簽床順序:
1、加護病房待轉出之病人。
2、急診轉住院之病人。
3、已排定預約候床病人。
4、具傳染性之病人(肺結核、沙門氏痢疾、流行感冒、水痘等等相關疾病)。
5、門診預約之一般候床病人。
三、注意事項:
1、門診住院病人若無適當之空床可入住,請留下聯絡電話等候通知。
2、待有空床時,院方會以電話通知前來櫃檯辦理住院手續,通知後床位可保留四小時,一旦超過保留時間,院方有權取消床位並通知下一順位者。
若有任何疑問或異動,可來電本院櫃檯洽詢電話:049-2658949轉221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