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菸醫院政策


1.98年1月11日起依菸害防制法規定,醫院為室內外全面禁菸的場所,醫院應遵守禁菸法規外,員工廠商、病人、訪客、社區民眾亦有全面健康促進之責任。

2.本院成立菸害防制推動小組,由行政副院長領導,擬訂策略並推動相關計畫。

3.本院訂有無菸醫院推動計畫,並明確告知員工、廠商、病人、訪客及社區民眾。

4.本院拒絕菸品相關廠商之贊助及經費,並禁止菸品販售及廣告。

5.提供全面支持性環境及無菸環境維護,本院菸害防制推動小組下設稽查員,定時隨機巡查禁菸區域。

6.提供全體員工菸害管制相關教育訓練。

7.提供員工、廠商、病人、訪客、社區民眾戒菸服務。

8.本院積極辦理鄰近社區、職場及學校無菸推廣活動,及辦理民眾戒菸衛教與諮詢。

9.透過無菸醫院認證,營造無菸健康照護環境與服務。

10.定期檢討與監測無菸政策與戒菸服務狀況,持續改善精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