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症患者因病程影響,逐漸喪失金錢與財產管理能力,容易遭受詐騙或財務侵害,造成法律糾紛。因此,患者及家屬應瞭解相關法律與資源,以保障財務安全與權益。
▸保護失智長輩不被詐騙
▸避免錯簽文件造成財產損失
▸讓家人能合法代為處理醫療、銀行或保險事務
▸是法律保障,而非剝奪權利
★失智者法律與財務安全重點懶人包★
一、什麼是「監護」或「輔助」?
當家中長輩因失智症,已經無法清楚處理金錢或簽文件,例如:
(1)常忘記領錢、亂簽文件、被詐騙
(2)不能理解契約或銀行手續這時家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監護」或「輔助」,由法院指定家人或信任的人來幫忙管理金錢與重要事情。
▸監護宣告: 完全喪失判斷能力(中重度失智);監護人可全權代理被監護人處理日常與法律事務。
▸輔助宣告: 尚有部分判斷能力(輕度失智); 需由輔助人協助處理重大事項(如簽契約、財務)。
二、該向哪裡申請?
▸要到失智者戶籍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申請。
例如:失智者住在南投竹山,就向「南投地方法院」提出聲請。
三、申請需要準備什麼?
(1)醫師診斷證明:要有醫師證明確診為失智症。
(2)身心障礙證明(若已辦理)。
(3)戶籍謄本(戶政事務所可申請)。
(4)聲請書:可到法院服務台或「法律扶助基金會」索取。
(5)裁判費 1,000 元左右(法院收取)。
▸如果經濟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協助,可能可減免或由律師代辦。
四、申請後會發生什麼?
(1)院會通知開庭,了解狀況(有時會請醫師或社工說明)。
(2)法官判定後,會指定監護人或輔助人(通常是家人)。
(3)被指定的人,就能合法替失智長輩辦理:
▸領退休金、繳費、管理銀行帳戶
▸處理保險、醫療、法律文件等
五、想尋求協助可以找誰?
▸法律扶助基金會:可幫忙寫申請書、陪同出庭
▸ 失智症協會諮詢專線(02-2598-8580)
▸ 當地社會局或長照中心:可協助取得醫療證明與轉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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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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