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重大傷病卡?
重大傷病卡的目的是為了減輕患者及家庭的醫療費用負擔,避免因無法負擔龐大費用而延誤病情。
•並非所有失智症患者皆可申請。
•須具器質性病態的失智症,且需由精神科或神經科專科醫師
開立診斷書與證號。
•若無精神病症狀或病情不嚴重者,可能不予核准。
◎重大傷病範圍為何?
•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共計39大類疾病(114年)。
•詳細疾病項目可至健保署查詢。
◎申請應備文件:
可郵寄、親送或請醫院協助代辦(需繳代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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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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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證明書(30日內,並填寫ICD國際疾病分類碼)
- 如申請書已有醫師及院所戳章,可免附診斷證明書 -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健保卡或身分證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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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例摘要或檢查報告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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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審核者,資格將直接註記於健保IC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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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署會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審核結果
◎重大傷病卡福利內容
針對相關重大傷病診療部分,享以下免負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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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門診、相關治療:免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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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傷病住院,需合併他科治療:免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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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住院期間提出申請並獲核准,則從住院第一天起免自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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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院後才確診並申請,施行確診檢查的當次住院亦免自行負擔
◎有效期限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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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證明之效期以健保署受理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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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傷病需定期重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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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症患者若符合條件,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為永久有效
◎貼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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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傷病卡無法抵免失智症的自費藥品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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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藥品仍須符合健保藥品給付規定,經醫師申請後才可由健保補助
◎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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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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