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
居家服務為受過專業訓練之照顧服務員至家中提供需求者長照服務,包含身體照顧及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
服務對象 |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2級以上者。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失能身心障礙者 3.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4. 失智症患者 5. 身心障礙者 |
|
服務內容 |
一、身體照顧服務 1. 協助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 2. 協助進食、服藥。 3. 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陪同就醫。 4. 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具器具。 5. 其他相關服務內容。 二、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1. 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 2. 案主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 3. 家務及文書服務。 4. 餐飲服務。 |
|
聯絡電話 |
049-2658949轉2606、2607、2613 居家督導員 |
|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公休】上午 8 時 00分至下午 5 時 00 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