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


居家服務

居家服務為受過專業訓練之照顧服務員至家中提供需求者長照服務,包含身體照顧及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服務對象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2級以上者。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失能身心障礙者

3.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4. 失智症患者

5. 身心障礙者

服務內容

一、身體照顧服務

1. 協助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

2. 協助進食、服藥。

3. 翻身拍背、肢體關節活動、上下床、陪同散步運動、陪同就醫。

4. 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具器具。

5. 其他相關服務內容。

二、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1. 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

2. 案主生活起居空間之居家環境清潔。

3. 家務及文書服務。

4. 餐飲服務。

聯絡電話

049-2658949260626072613 居家督導員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公休】上午 8 00分至下午 5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