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民生活公約


 為確保全體住民的安全、健康與舒適生活,請共同遵守以下規範:

一、生活與安全

● 寢室內禁止使用電器用品(收音機除外),請節約用電並隨手關閉電源、水源。

● 愛惜公物,勿任意移動或損壞,用畢請歸回原處;若損壞需照價賠償。

● 午休及夜間請保持安靜,避免喧嘩或高聲談話。

● 為維護安全,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如打火機、火柴、小刀、剪刀、繩索等)入內。

● 機構內全面禁菸、禁酒及嚼檳榔

二、出入與請假管理

● 探視時間以護理之家公告為準,外人不得留宿。

● 外出或外宿請親友填寫請假外宿單,並於規定時間內返院(原則上晚間9點前)。

● 退住請於三天前告知,以利辦理相關手續。

● 可活動長者可外出散步,建議由家屬陪同;臥床住民外出應經護理評估並登記。

三、健康管理

● 入住前須完成必要之健康檢查,並每年配合一次體檢。

● 若發生傳染或群聚感染,請依照機構指示配合隔離或治療。

● 住民若身體不適,應立即告知護理或照顧人員;本機構非醫院性質,平時無醫師駐診,若病情變化需配合就醫或住院治療。

● 已入住急性病房者,未辦出院前請勿回本家或將物品帶回清洗。

四、照顧與生活規範

● 照顧服務員及自聘看護應遵守機構管理規範。

● 住民請配合機構洗澡頻率(原則為每兩日一次)。

● 住民及家屬請勿在機構內喧嘩、爭吵或謾罵,保持和諧環境。

● 請勿擅自使用他人物品,尊重他人隱私與財物。

● 請勿於機構內晾掛衣物,請至9樓曬衣場晾曬。

五、財務與物品管理

● 請勿攜帶大量現金或貴重物品入住,若遺失本機構不負保管責任。

● 健保卡可交由本家代為保管並填寫外借單管理。

● 若需停伙或變更伙食,請於前一天通知。

六、紀律與禁止事項

● 嚴禁賭博、酗酒、吸菸、嚼檳榔或使用違禁品。

● 禁止攜帶、使用或製造危險物品。

● 未經允許不得動用他人財物,違者依規處理。

七、附則

● 本公約自入住日起生效,如有修訂,依最新公告為準。

● 若有疑問或特殊需求,請洽護理站或行政人員協助。